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2024年第二期“税、会”…04-24
- 2024年第一期“税、会”联…04-05
- 2023年第九期“税、会”联…12-26
- 2023年第八期“税、会”联…11-13
- 2023年第六期“税、会”联…08-28
- 2023年第五期“税、会”联…07-17
- 2023年第四期“税、会”联…06-27
- 2023年第三期“税、会”联…05-26
- 2023年第二期“税、会”联…05-19
- 2023年第一期“税、会”联…04-17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宝山区小微基地 报名电话: 17317255613 (56164385) 咨询电话: 13816005306 微信公众号:宝山区小微基地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01号
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
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答: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享受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增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发布时间:2020/12/24 1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