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2025年第四期“税、会”…
05-13
-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 2024年市区联动----《…12-18
- 2024年第十期“税、会”联…11-25
- 2024年送教进园区----…11-14
- 2024年市区联动----新…10-25
- 2024年第九期“税、会”联…10-18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宝山区小微基地 报名电话: 56164385 咨询电话: 13816005306 1891859510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01号
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未开发票,这笔账怎么处理?要交税吗?
-
案例: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一批食品捐赠给福利院,未开发票,这笔账怎么处理?要交税吗?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给福利院的食品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增值税进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由此可见,视同销售的货物应以公允价格计税。举例:企业生产食品一批,成本价1200元,对批发商售价2000元,市场零售价2500元。企业将该批食品捐赠给福利院。计税参考价选择2000元,2000X13%=26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1460贷:库存商品 1200
发布时间:2019/12/19 14: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