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小微课堂--《民间非营利组…
06-12
- 2025年第五期“税会”联训…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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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 2024年市区联动----《…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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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送教进园区----…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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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是否可以折算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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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以折算学校出具成绩单所在年度的90学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可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凭相关成绩单等资料提交抵免申请。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6/12 9: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