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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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 2024年市区联动----《…12-18
- 2024年第十期“税、会”联…11-25
- 2024年送教进园区----…11-14
- 2024年市区联动----新…10-25
- 2024年第九期“税、会”联…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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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个人独资企业,可否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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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可见,该项优惠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你单位的企业形制是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个体工商户,因而,不能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3 10: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