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 2024年市区联动----《…12-18
- 2024年第十期“税、会”联…11-25
- 2024年送教进园区----…11-14
- 2024年市区联动----新…10-25
- 2024年第九期“税、会”联…10-18
- 2024年第八期“税、会”联…09-18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宝山区小微基地 报名电话: 56164385 咨询电话: 13816005306 1891859510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01号
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小企业需要做计提坏账准备吗?
-
答: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发生损失时直接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7/31 15:58:15